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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十大营商环境案例之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江区人民法院
市、区两级法院联合成立全省首个两级法院执破融合中心

时间:2025-07-07 15:04:52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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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破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壁垒,深化执破融合,2024年6月7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武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广东省首个两级法院执破融合中心,实现“执破衔接”向“执破融合”提档升级,助力企业脱困重生,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两院联合”汇聚执破力量。为解决“执转破”衔接不畅,“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等突出矛盾,市中院和武江法院聚集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资源,由市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和武江法院执行局骨干力量联合组建执破融合团队,利用“法院+协会”及府院联动优势,形成资源聚合、便捷高效的执行破产办案新模式。市中院和武江法院先后印发执破融合制度文件3份,文书样式14份,推行标准化流程、模板化文书,明确执破融合案件适用范围、业务规则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以破促执”化解积案难题。执破融合团队联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形成“法院+协会”模式,由市破产协会派驻工作组到执破融合中心,根据案件类型、特点及企业经营情况等因素对执行案件进行筛选分类,及时识别、筛查、评估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因案施策,推进破产原因识别关口、重整和解启动关口前移,尽早发现企业“病因”,以便尽早介入“治疗”。

  (三)“以执助破”提高破产效率。为“一揽子”解决矛盾、提升财产处置效率,韶关两级法院通过执破融合,让执行与破产两种程序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程序的拯救、出清功能;加强府院联动,统筹协调,形成资源聚合、便捷高效的执行破产办案新模式,共同服务债务清理。鉴于破产与执行在债务清偿、纠纷解决方面具有同质性,将破产程序中的“府院联动”协调事宜一并纳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平台,如执行与破产共同涉及的工人工资、税费处理、问题楼盘复工续建的手续报批、验收、融资等协作事项,均已纳入相关“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执行与破产“府院联动”事务同平台化。在办案手段上,执行处置过程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对拟破产企业资产状况进行产权厘清、评估认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招投标、通过司法拍卖对财产变现处置;在破产程序承接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封、扣押、处置等机制,明确执行程序中评估、审计的执行工作成果在破产审判程序中的延用,节约相关主体参与破产程序成本,成效明显。

  二、取得成效

  开展执破融合改革以来,武江法院共向韶关中院移送危困企业30家进行破产审查,涉及执行终本案件468件、执行标的金额3.2亿元,促成一批涉及系列案件、标的物众多、分配周期长、长期未结等情形的执行案件有效结案并退出执行,化“执行积案”为“良性出清”。包括武江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中民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鼎域商贸有限公司等执行转破产预重整案件,成效明显。2024年5月,韶关执破融合工作获得广东法院通报表扬。其中,中民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案件被广东省法院列为全省7个“执破融合”典型案例之一,并在2024年度被评选为全省2024年度“十大执行”案例之一。

  三、经验启示

  因广东法院《关于加强企业破产案件立案受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原则上执行转破产案件的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韶关法院成立全省首家两级执破融合中心,探索构建为企业纾困解难与诉源、执源治理的有机统一的“执破融合”改革韶关模式。在广东辖区法院具有天然土壤,可复制性强。深化执破融合能畅通债务重整等渠道,建立后端规范有序退出机制,批量化解终本案件,实现企业主体资源和终本案件双维度出清,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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