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5〕11号)要求,我局开展了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并形成了初步评估结果和评估等次建议清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受理单位:韶关市文广旅体局非遗科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
邮政编码:512000
联系电话:0751-8872077
电子邮箱:sgsfyk@163.com
附件:
广东省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doc
广东省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