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明确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报账程序的通知》的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的方式,向南雄市乡村振兴局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长期
受理电话:0751-3800039或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地址:南雄市沿江西路98号农业村局2楼
附件1:行业部门2021-2022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2:各镇(街道)2021-2022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