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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15:12:5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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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公布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http://wgltj.sg.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园前东路4号,电话:0751—8885710,电子邮箱:sgwglt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政府信息。持续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2021年,我局共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506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8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4条,2020年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我局获得优秀等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并公开了《韶关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协调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二)依法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的管理员,每日定时登录依申请公开系统,力求及时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确保依法及时办理答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交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成立了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大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及时回应政务舆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韶关市委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值班应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运用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要更加丰富。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解读内容还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扩大信息来源,完善公开机制,确保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谁制作、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加强对信息内容、格式、时效等方面的自我检视,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冗余和无效公开。二是在巩固传统公开渠道的基础上,主动适应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统筹线上线下、固定与移动、传统与新兴等多种载体,形成优势互补的公开渠道体系。三是突破“文字解读”的单一路径,倡导运用更加直观、生动、易懂的表达方式,增强解读的亲和力和穿透力,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意图和政策要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1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