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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韶关市旅游市场典型案例(第一批)

时间:2026-10-30 17:18: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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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韶关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坚持执法办案与警示震慑同步推进,累计查办一批事实清楚、裁量精准、示范效应强的典型案件,涵盖当前旅游市场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新型违法形态。有效遏制了旅游市场隐性违法乱象,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主要典型案例如下:

       (一)旅游包车跨部门联合执法案件。8月,市交通、文旅、交警等部门开展凌晨客运车辆专项巡查,查获3台外省大型旅游客车超包车合同范围擅自招揽旅客。执法现场责令承接业务的旅行社完成旅客转运,同时对涉事广西车辆、涉事广东某国际旅行社韶关营业部立案查处。跨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形成有力执法震慑。

       (二)无资质开展研学招徕违法案件。7月,经网络线索排查发现,韶关市区某文创艺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即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研学游招募信息。执法部门对涉事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立案查处,警示发布研学招徕信息须具备相应资质,有力震慑非法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三)旅行社擅自转团违法案件。6月,新丰县某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地接接待业务委托其他旅行社承接,未与地接社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未在组团合同中载明地接社信息。执法部门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12000元、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该案办理有效纠正了行业内“口头告知即可转团”的错误惯例,压实了旅行社履约主体责任。

       (四)无证执业“黑导”案件。2026年6月,仁化县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一起无证导游执业案件,当事人朱某芳未取得导游证私自从事带团导游服务。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纳入导游执业异常公示名单,形成了对“黑导”执业行为的有力震慑。

       (五)导游车上兜售商品违法案件。3月,韶关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纯玩团”出行,带团导游陈某在旅游大巴上向游客推介、试吃特产商品并引导购买,构成导游兜售物品违法行为。文旅部门对涉事旅行社和直接执业导游分别立案处罚。有力震慑旅游购物违法违规行为。

       (六)旅行社营业部变相独立经营案件。2026年3月,南雄市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江西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雄)永康路营业部超出门市部法定业务范围,直接以营业部名义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并收取费用,实质完成招徕、组织旅游者的核心经营行为,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该案厘清了旅行社营业部业务红线,对旅游市场中‘营业部变相独立经营’的违规行为具有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七)拒不补缴质保金吊销许可案件。新丰县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后,长期拒不按规定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因企业失联、经营地址变更,执法文书难以直接送达,依法采取公告送达程序,企业仍拒不整改,最终被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该案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突破“查不到地址找不到人就无法办案”的认知误区,为同类案件办理确立了统一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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