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歌曲创作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歌曲创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150,0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歌曲创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点项目详细需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征集)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附件2);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附件2);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附件2);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各供应商应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实际结果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附件2);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一)总体要求
创作具有粤北采茶戏特色的朗朗上口的歌曲,通过传唱、互动的形式传递社会正能量,凝聚爱国爱韶的精神,以此形成人人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态势,让群众、市民在聆听、传唱过程中,逐步引导和树立起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采茶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具体需求
负责2首歌曲的编导采风、研讨、音乐指导、作曲、作词、音乐制作、录音、乐队等。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总费用50%人民币。项目完成后,中标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算报告、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之内支付剩余的50%人民币。
2.因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响应文件应包含第五点要求的材料、评分标准涉及的材料。
请准备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303室,封面请注明“歌曲创作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313990。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与我中心联系登记,物流显示签收后,建议再次与我中心确认是否实际收到报名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注: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前与采购人联系登记,导致采购人无法获知邮寄情况,采购人有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择时开标;对于开标结束后才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邮戳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均不再开启,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报名时间
自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17:00止。
韶关市粤北采茶戏保护传承中心
2026年9月20日
附件1:评分标准
附件2:资格条件承诺函
附件1:
评分标准
附件2: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