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韶关市2026年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韶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2026年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韶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585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因资金来源不同,其中127000元由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直接与中标方签订服务合同,剩余款项由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局与中标方签订服务合同。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韶关市2026年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韶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点项目详细需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征集)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各供应商应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实际结果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一)总体要求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市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工作、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二)具体需求
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
1.工作内容
(1)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
(2)组建我市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对监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影像等资料;
(4)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
(5)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上传的数据,上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审核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及监测结果;
(6)完善和管理本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2.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79周岁的本辖区常住居民(不含7~19周岁人群),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79岁)三个年龄段。
所有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瘫痪、聋哑、痴呆、精神异常、发育迟缓等),无运动禁忌症,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基本的运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正常。监测对象在测试前需进行运动风险筛查,以保证测试的安全性。
3.人群类别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乡村幼儿两类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1岁为一组(3岁、4岁、5岁、6岁),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
城镇幼儿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幼儿,乡村幼儿是指居住和生活在乡村一年及以上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城镇成年人、乡村成年人两类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四类样本共计32个年龄组。
城镇成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成年人;乡村成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乡村一年及以上的成年人。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乡村老年人两类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70-74岁、75-79岁),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
(4)监测3个人群类别,总计64个年龄组。
4.抽样总原则与样本属性划分
监测样本采集需沿用202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开展所抽取县(区),即2区2县(浈江区、曲江区、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原则上不改变各地原有监测点,如需改变须上报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批准方可执行。
监测样本必须严格按照样本代表属性抽取,监测点抽取要按照样本类别进行科学划分,不得随意变更样本类别。城镇样本须在2个抽样区进行抽样,样本属性包含城市非体育劳动者和城市体力劳动者;乡村样本需在2个抽样县(市)进行抽样,样本属性须为居住在乡村的居民。
全市共需完成监测样本不少于2880人。
按照监测样本总量及不同类别人群的监测样本量,按照幼儿和老年人16个组别成年人32个组别进行样本分配,并将工作任务平均分配至承担监测工作的4个县(市、区)。
国家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
我市按照城乡分类在所辖县(区、市)中按照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和地理分区等因素,浈江区作为城镇样本监测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作为乡村样本监测点,各承担完成540人,按照性别、年龄组进行分类监测,每个组别需完成不少于17个样本量。
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采用数据实时报送至国家国民体质监测平台,具体数据报送要求与质量控制要求参照《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手册》执行。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
1.工作内容
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包括问卷调查和体质监测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问卷调查内容
为掌握国民身体活动与锻炼行为对国民体质变化的影响,为全民健身相关政策制定及科学健身指导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依据,延续历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问卷调查板块,对问卷内容进行系统优化(问卷详见工作手册),主要调查版块内容如下:个人基本信息(年龄、职业及受教育程度等)。身体活动与健康行为信息。健康相关指标(与体质高度相关的行为与疾病风险情况)。
(2)体质监测指标
国民体质监测的具体体质检测指标见表4。
表4 国民体质监测体质检测指标
注:●表示该年龄组检测此指标。
(3)监测器材
统一使用省体育局统一配发的监测器材或同类型器材,数据采集与管理使用“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4)宣传要求:测试现场影像记录、撰写新闻稿,并在相关媒体发布。
(5)服务要求:
①测试期间测试团队测试用车、用餐、被测试者礼品、测试现场专家劳务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②测试活动现场的背景板、展板及横幅等的制作、遮阳帐篷及桌椅租用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③服务响应时间:中标方能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2.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广东省、韶关市要求执行。
②在测试过程中接受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采购人的随机抽查。
③测试结束后需以图片及文字的形式向采购人汇报测试情况,并统计人数、复测率及合格率等相关数据。
④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国民体质监测要求。
3.进度要求:具体进度要求按照实际工作情况由采购人确定。
4.采购人可提供部分设备供中标方免费使用(详见附表),设备系统升级和维修由中标方负责,设备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负责。
韶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工作
1.工作内容:
(1)负责韶关市(市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体育局考核市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要求,完成市级指导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指导站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市民提供免费公共服务;
(2)全年负责完成3000人及以上的体质测定任务,根据受测者的年龄完成体质测定基础具体见表1),为受测者提供体质评定报告及健身指导建议,建立体质健康个人档案。
表1 韶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体质测定服务项目
(3)负责市级指导站工作常态化运行,工作时间执行采购人规定,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确保2名工作人员在岗服务。
(4)举办5场及以上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内容要丰富多样,深入浅出,每场讲座受众不少于50人。
(5)编印科学健身指导手册3000册及以上,利用指导站或活动向群众派发。
(6)做好体测办公场地及设备日常维护,保障器材设备正常使用,对器材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做好体测场地日常清洁费。
(7)举办本地区指导站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健身指导能力、指导站运行管理能力、宣传推广能力等。
(8)做好宣传工作,借助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9)采购人可提供部分设备(详见附表),设备系统升级和维修由中标方负责,设备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负责。
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1.工作内容:完成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样本不少于1920例。
(1)调查主要内容:
①城乡居民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
②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③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的组织形式
④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的场所与设施情况
⑤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情况
⑥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赛事情况
⑦城乡居民接受体育健身指导情况
⑧城乡居民掌握健身知识情况
⑨城乡居民健身态度情况
⑩城乡居民健身习惯情况
⑪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情况
⑫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状况及资源配置
(2)抽样范围及样本量分配
①区(县)参与调查的抽样点
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根据往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抽样县(区)情况,以及不同县(区)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抽取了武江区、浈江区作为城市样本抽样点,仁化县、翁源县作为乡村样本抽样点。抽样街道(乡镇)、村(居)委详见下表。
②调查对象及样本分配
本次调查的目标总体为2007年1月1日前(含2007年1月1日)出生的我市常住居民(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每个组别抽取80人,全市需完成调查样本(80人/组)*24组=1920人,详见《全市抽样调查样本量分布表》
全市抽样调查样本量分布表(单位:人)
③样本的分层及数量
本次调查按照五阶段分层,沿用2025年的各级抽样点,每个地市需完成1920人的调查任务。各阶段抽样方法和样本分配见表《抽样方法与样本分配》。
抽样方法与样本分配
第一至第三阶段沿用2025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抽取的抽样区(县)、抽样街道(乡镇)和抽样居(村)委会。样本量等量分配,每个抽样居委(村委)共需完成120人见《每个抽样居(村)委抽样调查样本量分布表》(按照年龄和性别等量分配,共12个组别,每个组别完成10人)。
每个抽样居(村)委抽样调查样本量分布表(单位:人)
第四阶段:第一步对每个抽样居(村)委会中的家庭户,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抽取120个家庭户作为抽样家庭户;第二步再对剩下非抽样家庭户继续采用系统抽样方法抽取120个家庭户作为替补家庭户。因为按照一个家庭户随机抽取一个符合条件的研究对象开展全民健身调查原则,每个居(村)委调查120人,约需120个家庭户作为抽样家庭户。确定的样本户可能存在一定的失访(失访率约为20%),仅需24个家庭户作为替补家庭户,但考虑到一户一人,年龄和性别均衡较难实现,故按失访率100%计算,最终约需120个家庭户作为替补家庭户。
替补家庭户是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启用:当某个居委(村委)完成所有抽样家庭户后,可能因空户、拒访、没有19周岁的人群、某些年龄性别组别人群调查样本不足等原因,仍不能达到至少完成120户样本量,且各年龄性别组别均为至少10户样本量的要求,才能申请启用该居委(村委)的替补家庭户,每次发放的替补家庭户数量将根据未完成样本量、实际失访率以及剩余替补家庭户情况进行发放,即:(未完成样本量+未完成样本量*实际失访率)<剩余替补家庭户数量,则发放后者数量,否则发放前者数量。
第五阶段:第一步对每个抽样家庭户或替补家庭户中19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按照“先男性、后女性,年龄分别从大到小”排序,对应编号1、2、...、n(指“该户19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人数),相关信息填写至《家庭户成员信息采集表》;第二步从该户19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取一名居民作为该户采访对象,并在《家庭户成员信息采集表》该居民对应位置打“√”后,对该居民进行访谈。
家庭户成员信息采集表
地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村)委: 家庭户地址:
④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调查放弃原则
如果某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发生以下其中一种情况,视为无法进行调查,可以放弃该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的调查:
a.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的信息有误,空户、地址不对等,予以放弃。
b.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不在家,与当地村/居委会联系或直接与该户联系,重新预约调查时间,必须至少进行三次联系,同一天中的多次联系只算一次。如已确知在调查时间内,不可能采访调查对象(例如外出打工),予以放弃。
c.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没有2007年1月1日前(含2007年1月1日)出生的常住居民,予以放弃。
d.调查对象拒绝调查时,尽量说服调查对象配合调查,如调查对象始终不予配合,则与当地村/居委会联系,重新安排时间,由调查队长亲自联系或安排另一位更有经验的调查员调查。如仍旧不配合,予以放弃。
e.调查对象因健康原因不能接受调查,如存在认知或语言障碍等无法正常接受调查者,予以放弃。如果调查对象有可能在调查期间内康复(例如感冒发烧),则预约第二次调查时间。
f.一旦申请下一轮替补家庭户,其余失访的家庭户均无法重新访谈。
(3)调查方式与流程
本次调查将使用“广东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管理系统”完成抽样和数据管理,采用手机端电子调查问卷的方式完成问卷填写。
①督导员在“调查系统”查看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名单,并与访问员一起按照该名单进行入户访问,按照方案中的“第五阶段抽样方法”要求,对符合条件家庭成员进行排序编号,并填写“家庭户成员信息采集表”,在调查系统上录入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数,生成随机数,拥有编号和随机数相同的居民即为该户调查对象,由访问员对该家庭成员展开调查。
②访问过程中,督导员和访问员需按照系统中调查质量控制的需求完成GPS定位、录音、图片上传(包括:调查对象所住门牌号或者与调查对象访谈照片;已完成的家庭户成员信息采集表照片)和签名等工作。
③督导员和访问员完成数据采集后,质量监督员需利用“调查系统”对调查过程和数据进行审核。
④督导员和访问员发现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无法进行调查,予以放弃调查。具体放弃条件见方案中“抽样家庭户、替补家庭户放弃原则”。
⑤当督导员和访问员完成某个抽样居委(村委)完成所有抽样家庭户(包含放弃调查的抽样家庭户)调查,仍然没有达到至少完成120户样本量,且各年龄性别组别均为至少10户样本量的要求,可在调查系统申请启用该居委(村委)的替补家庭户,审核通过后可开展替补家庭户调查。
(4)工作进程
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自行确定调研开始时间,但必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1.活动时间及地点: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
2.参加活动的人员要求:
(1)年龄在18-69周岁间,热爱运动,身体健康的在韶人员;
(2)总测试人数不少于500人,其中青年组(18-24岁)150人,壮年一组(25-44岁)150人,壮年二组(45-49岁)150人,老年组(60-69岁)50人。
3.活动项目、测试方法、评分标准:本次活动项目内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指导手册》测验细则执行。
4.工作要求:
(1)制定本地市《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方案;
(2)对承担工作任务的相关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协助相关县(市、区)组织开展测验活动;
(3)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活动,各场次活动需合理安排至不同的县(市、区)开展;
(4)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招募参加该项活动的人员;
(5)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途径对活动举办情况进行宣传,做好宣传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6)需按照平台上指引完成电子数据上传、电子证书下载工作。并将数据登录书、数据电子版、活动开展的总结以及图片资料报送采购方。
(三)付款方式
1.中标方与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签订的服务合同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标方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的服务合同付款方式如下:
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0%。
2期:支付比例30%,其中三个项目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
3期:支付比例10%,剩余项目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
注: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验收报告。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拒绝并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或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未支付的费用无需再支付),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韶关市2026年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韶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88200。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与我局联系登记,物流显示签收后,建议再次与我局确认是否实际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注: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前与采购人联系登记,导致采购人无法获知邮寄情况,采购人有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择时开标;对于开标结束后才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邮戳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均不再开启,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报名时间
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7月15日
评分标准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