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6〕17号)要求,我局开展了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并形成了初步评估结果和评估等次建议清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受理单位:韶关市文广旅体局非遗科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
邮政编码:512000
联系电话:0751-8872077
电子邮箱:sgsfyk@163.com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6〕17号)要求,我局开展了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并形成了初步评估结果和评估等次建议清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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