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一)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韶关市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一)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乐昌市乒乓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竞赛日期:2026年6月27—28日
(二)比赛地点:乐昌市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可选派一支运动队参赛。各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同一项目运动员必须由同一个县(市、区)或镇街人员组成。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团体;
(二)女子甲组团体;
(三)男子乙组团体;
(四)女子乙组团体;
六、参加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本人就职单位(就职1年以上,从2026年3月1日前计算)或学籍所在地(以参赛时学籍为准)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房产证,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6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就职单位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满1年,从2026年3月1日前计算)。
(四)参赛运动员不能是2009年1月1日(含)后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注册过的乒乓球运动员。
(五)参赛年龄为19岁以上(出生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
(六)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公示前运动员受伤可申请换人,公示后不准换人。公示期间发现运动员资格不符的取消参赛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受理关于运动员资格的申诉。各参赛单位对本单位派出运动员资格负责,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监督。
七、组队要求和年龄组划分
(一)团体赛组队要求
1.甲组:19-29岁年龄段至多报2人,30-39岁年龄段至多报2人,40-49岁年龄段至多报2人。
2.乙组:50-59岁年龄段至多报2人,60-69岁年龄段至多报2人,70岁以上年龄段至多报2人。
(二)年龄组划分
1.19-29岁组:199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30-39岁组:1987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3.40-49岁组:1977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出生;
4.50-59岁组: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出生;
5.60-69岁组:1957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出生;
6.70 岁以上组:1956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出生。
备注: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
八、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随队工作人员1-2名,领队、教练员不可兼任运动员。
(二)各代表队在每个年龄段可报男女各2名运动员,运动员限报24人。
(三)参赛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团体赛,获得各年龄段团体赛冠军的队伍,可代表韶关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七届省运会乒乓球团体和单打比赛,团体赛运动员可兼项单项赛。
(四)每个参赛单位各项目限报 1 队,队名为“XX 市XX 县(市、区)队”。
(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六)参赛单位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后),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
(七)所有参赛人员须有保额不低于 30 万元的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方可参加比赛,保险应覆盖整个赛事周期。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及国际乒联最新规定。
(二)团体赛比赛办法
1.小组赛阶段
(1)每场团体赛按照五五对抗制,三盘单打,两盘混合年龄段双打,出场顺序固定。
(2)每一场团体赛的胜负积分均采用4-2-1-0的方式。即获胜方得4分,负方比分若2:3得2分,若1:4得1分,若0:5或弃权得0分。
(3)小组赛按照积分排定名次,如积分相同,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2.淘汰赛和附加赛阶段,每场团体赛均按照五盘三胜制进行,出场顺序固定。
3.小组赛、淘汰赛和附加赛的团体比赛均按照前四盘采取每盘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最后一盘采取单局5分金球制进行(无交换场地,双方可各有一次暂停)。5分金球制即每名运动员每分轮换发球,先到5分即获胜。
4.出场顺序:
(1)甲组:
第一盘:40-49岁单打;
第二盘:30-39岁单打;
第三盘:19-29岁单打;
第四盘:第一混合年龄段双打;
第五盘:第二混合年龄段双打。
(2)乙组:
第一盘:70岁及以上单打;
第二盘:60-69岁单打;
第三盘:50-59岁单打;
第四盘:第一混合年龄段双打;
第五盘:第二混合年龄段双打。
5.出场要求:
(1)所有团体赛中,一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出场2次,但不能出场两场双打。
(2)前三盘单打场次中,大年龄的运动员可参加小年龄组的场次。
(3)参加双打的两名运动员必须为不同年龄段。
(4)在每场团体比赛中,同一代表队的出场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款式和颜色。如遇两队相同颜色,可由临场裁判抽签决定。
(三)抽签
1.由组委会组成抽签工作组,负责比赛的抽签工作。抽签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比赛不设种子。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参赛队不足八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和奖励。
获得各项目前六名的奖金(税前):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到六名:500元
(二)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预报名日期:5月20日前(可报参加项目、人数),报名时,按照规程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日期:6月10日,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联系人:曾 珍 13415626190(微信同号)
李俊鸣 15992990029(微信同号)
(二)报名资料
1.拍照发送报名表(加盖地市体育部门公章)。
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3.《自愿参赛责任书》,签名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涵盖所参赛项目和全部比赛期间(包括出发和返程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理赔额度不低于30万)。
5.“运动员资格与审查”要求提交的材料扫描件。(拍照上传)
(1)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的:上传身份证件正反面和户口本;
(2)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的:上传身份证件正反面、学生证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3)代表长期居住地参赛的:上传身份证件正反面和房产证或居住证,如提供居住证,还需上传社保缴纳记录原件;
(4)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的:上传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并上传企业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
6.个人证件照电子版(白底小二寸、免冠)。
(三)报到
裁判长团队、编排组人员于赛前3天报到,仲裁委员及
其他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比赛时间为2天,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竞委会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经费
经费标准按《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比赛各运动队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食宿费,各运动队正编人员向竞委会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60 元,住宿费每人每天90元。组委会统一安排运动队按期报到至离会期间正式在编人员的食宿和必要的市内交通。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韶关市乒乓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韶关市乒乓球协会
2026年4月28日
报 名 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
自愿参赛责任书
(本参赛责任书为报名表不可分割部分)
一、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2026年韶关市“竹林华府杯”暨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乒乓球选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队(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新冠肺炎、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其他心脏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在此,本队(人)郑重声明,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和活动。
三、本队(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潜在的危险、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四、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队(人)的代理人、继承人、亲属将放弃向组委会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五、本队(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六、本队(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真实参赛,绝不冒名顶替。
七、本队(人)或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