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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征集公告

时间:2026-04-17 19:04: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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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向社会征集采购《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服务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18万元(含税,全包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服务

1

18万元

(其中3万元外出调研经费为固定报价)

  注: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该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所含调研费、专家费、草拟编写费、会议费、印刷费、税金等的项目总报价,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所投报价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价的80%,或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预算18万元为采购预算上限,最终以中标价为准。其中,外出调研专项经费3万元为固定报价,该项经费用于采购人调研人员的交通、住宿以及调研必需的费用,费用最终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各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共4个截图复印件,实际结果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本条所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外,还需提供划线部分要求的“天眼查”平台截图)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项目具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明、赓续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别,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将进一步健全我市非遗保护法治体系,为非遗传承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内容

  供应商应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立法可行性论证、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书撰写、外出调研、立法草案编制、草案意见征询、草案终稿论证、草案审议、条例公布、条例解读的程序推进立法进度,并按照要求组织相关的听证会、论证会,整理并提交立法过程中需要的各类过程文件,起草相关函件,确保整个立法过程规范、完整、有条不紊推进。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2026年7月22日前形成草案初稿。

  2.2026年9月21日前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审议。

  3.2026年9月30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4.同期完成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

  5.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无条件配合完成整个立法过程,直至《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颁布。  

  (四)支付时间及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5万元的资金作为预付款。待《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颁布,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余款。(项目通过政府会议审议后,如被上级部门取消的,采购人仍应支付余款。如日后项目重启,中标供应商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的立法工作,直至《条例》正式颁布。)

  2.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正式文件或取消文件。

  ④差旅专项经费结算清单。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

  ①了解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保护现状及省内类似非遗保护基本情况。

  ②对国家、省层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有深入研究。

  ③完成过地级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的地方立法项目,且具有项目成功经验。

  2.人员安排要求

  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半数以上成员具有地级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的地方立法项目经验。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长期担任科研、院所、律所等机构领导职务,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常驻韶关开展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确须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且更换的项目参与人员应具有同等或以上的职务、职称以及研究经验。

  3.组织实施要求

  (1)为确保本次采购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组配合采购人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

  (2)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并参加相关的调研活动和研讨活动。

  (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参与项目进度分析,总结工作。

  六、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七、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并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服务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88200、8881156。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在寄出后电话与我局联系登记,同时物流显示签收后请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报名时间

  自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7:00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803室

  联 系 人:谢子添、李慧莹 

  联系电话:0751-8888200、8881156

  (最终解释权归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评分表

  投标文件的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商务和技术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20%、商务得分占40%、技术得分占40%。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分值

一、价格部分

2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征集公告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

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技术指标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评分方式

按公式计算

二、商务部分

40

序号

内容

评分规则

分值

1

项目经验

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地级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的地方立法项目,且具有项目成功经验,每提供一个得3分。所有成绩累计最高得15分。

注:必须提供委托合同及已颁布的立法成果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

2

项目负责人情况

1.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最近半年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历史文化保护或法律专业高级(含副高)职称的得5分,其他职称的得2分。满分5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组负责人主持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或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国家级项目研究的,一项得5分;主持过省级项目研究的,一项得2分,其他项目得1分。满分 5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3

项目研究团队情况

1.项目组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60%(含本数)及以上成员拥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且团队整体经验丰富、人数与能力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可获10-15分。

2.项目组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60%(含本数)及以上成员拥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且团队整体经验丰富、人数与能力较符合项目要求,可获5-10分。;

3.项目组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60%(含本数)及以上成员人员学历为专科学历或无职称、且团队整体经验较少、数量与能力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 1-4 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三、技术部分

40

序号

内容

评分规则

分值

1

项目理解

根据征集公告里提供的内容,作出对项目的理解:

1.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准确,内容与深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优,3-5分);

2.对项目理解和把握基本准确,内容与深度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1-2分);

3.对项目理解和把握不准确(差,0分)。

注: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

5

2

研究内容与方法

根据征集公告里提供的内容,及研究目标是否准确,研究内容、方法针对性,技术路线合理性:

1. 目标准确,研究内容和任务全面清晰,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组织4次以上(含本数)调研、论证,每次不少于10人(优,10-15分);

2. 目标较准确,研究内容和任务比较全面清晰,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基本合理可行;能组织2次以上(含本数)调研、论证,每次不少于5人(中,5-9分);

3.目标不准确,研究内容和任务不全面不清晰,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缺乏可行性,不能组织调研、研讨。(差,0-4分)。

注: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

15

3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根据征集公告里提供的内容:

1.对重、难点把握准确,重点突出,解决难点的方法切实可行(优,10-15分);

2.对重、难点把握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解决难点的方法比较可行(中,5-9分);

3.对重、难点把握不准确,重点不突出,解决难点的方法缺乏可行性(差,0-4分)。

15

4

工作计划及管理

根据征集公告里提供的内容:

1.工作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管理科学,完全满足招标要求(优,3-5分);

2.工作进度安排较为具体、合理、可行,管理较科学,基本满足招标要求(中,1-2分);

3.工作进度安排不合理,管理不科学,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差,0分)。

5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