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2022〕4号)第一条“关于项目品质提升奖励和补贴”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对韶关市港浦湾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韶关市海悦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雄市深雄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乐昌市骏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市乐昌聚贤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乐昌市芳菲四月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悦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市蜜蜂民宿管理有限公司、新丰荔源酒店有限公司、新丰县童爱村居民宿有限公司、韶关新盟温德姆酒店有限公司、韶关市丽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2024年新增住宿业企业各发放扶持资金10万元,共计120万元。
特此公告。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