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非遗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非遗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数量和预算
三、采购项目内容
向社会征集并确定非遗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管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保障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工作开展提供各类服务,主要包括邀请省内知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莅临韶关实地考察调研、撰写项目文本、拍摄和剪辑项目申报片(MP4/AVI/MPEG/MOV 格式,5—7 分钟,大小不超过 300M,分辨率不低于 1080P)、收集项目图片以及召开工作会议、档案资料整理、后勤保障等(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各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共4个截图复印件,实际结果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本条所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外,还需提供划线部分要求的“天眼查”平台截图)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审方式
采购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六、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88200。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七、报名时间
自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 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 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用户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注: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该项目不需要填报投标报价,预算价即为签订合同价。
2.该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所含费用、税金、邀请专家所产生的劳务差旅等费用等的项目总报价,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名称
非遗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单位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采购目的
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工作开展提供各类服务,主要包括邀请省内知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莅临韶关实地考察调研、撰写项目文本、拍摄和剪辑项目申报片、收集项目图片以及召开工作会议、档案资料整理、后勤保障等提供服务工作。
五、项目需求
1.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整理,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和耗材;
2.围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开的调研、实地考察以及召开工作会议、专家评审、专家论证提供交通、食宿等服务保障;
3.为拍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片提供策划执行,场地、交通、食宿等服务保障,并提供相关物料;
4.提供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其他服务事项。
六、服务保障
1.办公设施设备保障:中标人为采购人开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提供相关设施设备和办公耗材,按实际需求提供。
2.交通食宿保障:中标人为采购人拍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片提供策划执行,场地、交通、食宿等服务保障,并提供相关物料。
3.会务评审保障:中标人为采购人组织开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的调研、实地考察以及召开工作会议、专家评审、专家论证提供交通、食宿等服务保障。
4.其他服务: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服务保障。
5.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须经报采购方审阅同意后方可执行。
七、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要求:
①本服务项目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态度良好,不推脱,不拖延。
2、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①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40000.00元整(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②投标方报价应含项目管理费、税金、邀请专家所产生的劳务差旅等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八、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九、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支付给采购方。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与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合同费用支付给中标人。项目结束后,中标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算报告并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至中标人。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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