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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文化广东”数据资源采编项目征集公告

时间:2025-10-23 15:58:4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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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文化广东”数据资源采编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采购2025年“文化广东”数据资源采编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文化广东”数据资源采编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15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2025年“文化广东”数据资源采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点项目详细需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0日。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征集)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一)总体要求

紧密结合互联网时代潮流,依托新媒体、新渠道、新形式,整合全市文旅资源,全面展示韶关特色、传播韶关声音、讲好韶关故事,通过编写相关推文,持续扩大“岭南名郡 善美韶关”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

(二)具体需求

1.依托韶关市文旅体各项活动内容,对“文化广东”韶关板块进行信息维护、上传,每周上传稿件不少于3篇,报省厅根据需要进行采用。

2.根据韶关文旅特色,收集相关文旅企业活动和素材,采写韶关文旅资讯推文不少于180篇次,利用南方+、今日头条、网易、搜狐等主流媒体矩阵发布优质内容稿件不少于900篇次。

3.结合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及韶关品牌赛事活动宣传,设计不少于5期假日主题宣传海报(每期6-9幅)。

4.合作期间,为局机关干部进行1次信息撰写、采集主题培训。

5.落实意识形态审查。负责对发布的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查,需制定安全预案。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支付项目首期款8万元。合作期结束且项目约定内容全部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由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完成项目尾款支付。供应商应在合作款项支付前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另需提供含电子文件的U盘一个,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5年“文化广东”数据资源采编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88200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我局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九、报名时间

自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0月23日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1

同类项目业绩

10

响应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负责微信号、抖音号、B站、视频号、小红书号等新媒体官方号资料采编),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内容、双方盖章等为证明资料。)

2

项目服务方案

30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针对发布的内容创意、海报设计等方面进行评审。

1.方案详实可行,内容创意新颖,服务内容切实可行的:23-30分;

2.方案内容较好,内容创意较好,服务内容具备可行性:15-22分;

3.方案内容一般,内容创意一般,服务内容基本具备可行性:7-14分;

4.整体方案较差的:1-6分。

注: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3

图文笔记及视频案例

20

根据提供的两篇发布内容以及一个视频素材,对运营方进行评审。

1.提供的案例内容创意新颖、能够完全体现韶关文旅特色的:14-20分;

2.提供的案例内容创意较好、较能体现韶关文旅特色:7-13分;

3.提供的案例内容一般、有韶关文旅特色:1-6分。

注: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4

自有服务优势及服务支撑

8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能更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进行评审。

1.各供应商能更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最好的:6-8分;

2.各供应商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一般的:3-5分;

3.各供应商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自有优势及服务支撑情况较差的:1-2分;

注: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5

增值服务

7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评审。

1.增值服务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能够更好地提高宣传效果的:5-7分;

2.增值服务内容较丰富,形式较新颖,能够较好的提高宣传效果的:3-4分;

3.增值服务内容一般,形式无创意,无法有效提高宣传效果的:1-2分;

注: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6

项目进度实施方案

7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应具有项目实施流程和细则,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

1.项目进度实施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5-7分;

2.项目进度实施方案较好、针对性较强、具备可行性的:3-4分;

3.项目进度实施方案一般或较差、针对性不强、不太具备可行性的:1-2分。

注: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7

拟投入人员及团队实力

8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经验、配置合理性进行评审。

1.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技术人员十分充足,职责分明,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6-8分;

2.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技术人员比较满足项目需要,职责分明,人员齐备、专业配套,比较满足本项目需求的:3-5分;

3.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技术人员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的:1-2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任意一个月),无提供者不得分。

8

价格

10

以进入综合评审的各投标人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10。

合计

10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