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图书馆所辖风度书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二、项目内容
根据广大读者需求,为进一步提供便民服务,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韶关市图书馆所辖(部分)风度书房公共文化服务的合作机构,在风度书房内开展阅读、艺术、轻饮等服务或活动(须满足意识形态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适量分担相应风度书房日常运作管理工作。
三、征集单位
韶关市图书馆
四、项目背景和要求
(一)所辖三区风度书房基本情况
韶关市创新打造的“风度书房”是集智慧服务与人文关怀于一体的城市文化地标。自2017年启动建设以来,已在市辖三区建成39间风度书房。通过24小时自助借阅系统、融合本土文化特色的空间设计,构建起“15分钟阅读圈”。2024年累计服务读者162万人次,以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恒温人文服务,让市民在便捷阅读中感受文化浸润,于城市肌理间触摸历史脉络。风度书房始终秉持“小书房 大风度”的理念,不断提升风度书房的“温度”与“风度”。根据广大读者需求,为丰富业态,进一步提供便民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合作机构,共同推进全民阅读、公共文化空间活化、文化交流传播等内容,携手塑造具有持续生长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范式。
(二)服务(合作)要求
1.合作机构资质要求:热心提供公益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机构、文化创意机构等。
2.合作机构不得擅自改变书房内现有布局和功能,在负责的风度书房提供阅读、休闲、艺术、轻饮等服务或活动(自负盈亏),适量承担相应书房运作所产生的水电、保洁等费用,合同期内不得更改、转让服务(合作)资格、内容等。
3.合作机构需在场所内依法依规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或举办文化活动,按照“谁举办 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活动意识形态责任。
4.合作机构须负责保管保护好相应书房内所有公共资产,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若发生公共资产丢失,合作机构应当负责重新配备相同资产或者按原价赔偿。
5.合作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规范用工等的法规政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合作机构承担。
(三)招募方式
1.有意向的机构自行考察《风度书房一览表》内风度书房,并根据意向风度书房(可选取一家亦可选取多家)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服务(合作)方案,要求服务(合作)方案与风度书房特色定位相符,不得改变风度书房公益性质。
2.市图书馆在市文广旅体局指导下面向全社会通过公开招募合作机构,组织专家对报名单位的资质及书房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取(申请同一书房方案最优者获得合作权)。
3.最终确定的合作机构将与韶关市图书馆签订协议,合作期限为1年至3年(具体视服务方案定,可在服务方案中提出后协商),先实行3个月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内市民群众对其服务(合作)项目投诉意见较大,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将取消其服务(合作)资格。市图书馆将根据协议每年度开展服务绩效考评。若合作机构违反相关要求或年度绩效考评不合格,则取消其服务(合作)资格。
五、时序安排
1.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5月10日,有意向的机构请于2025年5月10日17时前,将相应报名材料(一正四副)以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韶关市图书馆风度书房部(韶关市浈江区东堤南路7号韶关市图书馆7楼,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2.有意向的机构可在报名期内与市图书馆联系人沟通,到其意向的风度书房现场勘察,实际了解书房的有关情况。
六、应征单位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一)合作机构资格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法人的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4.近三年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按成立时间以来计算);
5.提供执行上述“(二)服务(合作)要求”第2至第5项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风度书房运营方案
有意向的机构需提供针对意向风度书房的服务(合作)方案,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性强、有针对性、突出特色、可操作性强,未提供方案视为无效报名,取消参与资格。
联系单位:韶关市图书馆
联 系 人:谭植
联系电话:88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