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2022〕4号)第五条关于旅行社市场开发补贴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2023年积极推广旅游市场,主动拓展游客市场的旅行社企业予以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特此公告。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依照《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2022〕4号)第五条关于旅行社市场开发补贴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2023年积极推广旅游市场,主动拓展游客市场的旅行社企业予以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奖补标准 | 核实金额 | 备注 |
1 | 韶关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50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补25万元。 | 25 | |
2 | 韶关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 |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30000-50000(含)人次的旅行社,每家旅行社一次性奖补15万元。 | 15 | |
3 | 韶关市旅总旅行社有限公司 |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0-30000(含)人次,一次性奖补6万元。 | 6 | |
4 | 韶关市风采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0-30000(含)人次,一次性奖补6万元。 | 6 | |
5 | 韶关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30000-50000(含)人次的旅行社,每家旅行社一次性奖补15万元。 | 6 |
特此公告。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