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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旅行社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10-12 17:30: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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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韶府规〔2022〕4号)第五条关于旅行社市场开发补贴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对2023年积极推广旅游市场,主动拓展游客市场的旅行社企业予以奖励。

序号

单位名称

奖补标准

核实金额
  (万元)

备注

1

韶关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50000人次以上,一次性奖补25万元。

25

2

韶关市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30000-50000(含)人次的旅行社,每家旅行社一次性奖补15万元。

15

3

韶关市旅总旅行社有限公司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0-30000(含)人次,一次性奖补6万元。

6

4

韶关市风采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0-30000(含)人次,一次性奖补6万元。

6

5

韶关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0-30000(含)人次,一次性奖补6万元。

6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联系人:市场管理科  李盈

联系电话:0751-8898981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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