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征集来韶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来韶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45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来韶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点项目详细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否则为无效投标)
10.具备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以及数据研究分析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11.认可接受本招标项目下设定的各类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注:以上第2、3、4、5、7、9、10、11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文旅财〔2024〕2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切实提升2024年我市旅游统计数据质量,准确掌握和分析我市旅游市场发展动态,为政府科学制定文化旅游发展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大力推动文旅休闲消费产品提质升级,高质量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提供更优质的科学依据,计划于2024年-2027年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数据采集与融合分析工作。
(二)具体采购需求
1.主要任务
开展为期三年抽样调查,满足99%的置信区间下,精确度不低于0.05的抽样要求。问卷数据处理,旅游人数、旅游收入测算、评估,提交旅游主要指标表。撰写数据评估报告、季度分析报告,包括资料搜集、数据分析。
2.工作周期与进度安排
本项目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阶段一(2024年10月-2025年9月):提交2024年旅游主要指标表、数据评估报告、季度分析报告。
阶段二(2025年10月-2026年9月):提交2025年旅游主要指标表、数据评估报告、季度分析报告。
阶段三(2026年10月-2027年9月):提交2026年旅游主要指标表、数据评估报告、季度分析报告。提交项目情况及总结,通过验收。
七、参比文件
(一)资质文件
1.提供商事主体资格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材料、团队情况等材料;
2.提供已承办过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合作协议、效果评估报告等);
3.其他代表资质及实力的证明文件;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支付项目合同价款30%首期款13.5万元,分别在2025年9月前、2026年9月前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分析报告后10个工作日支付30%合同价款13.5万元,合作期结束且项目约定内容全部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经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后,由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向供应商完成项目合同价款10%尾款4.5万元的支付。供应商应在合作款项支付前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八、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九、报名地址
1.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4号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来韶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72686林小姐。
2.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与邮寄方式,邮寄以邮戳上的寄出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自行跟踪物流,并与我局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由供应商或物流原因造成的资料丢失或损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报名时间
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来韶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项目初步审查表
评委签名:
说明: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附件2
来韶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项目详细评审打分表
评委签名:
说明: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给各报价人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件3:
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响应),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备游客花费抽样调查工作以及数据研究分析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7.认可接受本招标项目下设定的各类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3)。
二、本公司(企业)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公司(企业)承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说明:
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