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体(文旅体)局,各相关协会、企业: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引客入韶”和旅游宣传营销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4〕81号)(以下简称《激励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引客入韶”和旅游宣传营销激励措施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招徕游客来韶具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法人社、导游员、旅游景区、其他企业及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激励措施》八大奖励项目条件的对象均可申报。
(二)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等三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三、申报时间
(一)国内旅游年度奖、优秀导游员奖等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为每年度一次,于次年1月10日前进行申报。
(二)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旅游形象宣传奖、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体育赛事组织奖等奖励补助项目须在活动举办 20 天前向文广旅体管理部门提交预申请。
(三)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旅游形象宣传奖、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新媒体宣传营销奖、体育赛事组织奖等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为每季度一次,分别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进行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进行奖励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平台申报首次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10日,此后开放申报时间为每季度首月1日-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线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2024年国内旅游年度奖、优秀导游员奖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0日,届时平台同步开放。
(四)市内项目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文广旅体(文旅体)局负责受理、审核,初审结果于申报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文广旅体局,首次报送时间是2024年10月25日前。
(五)市外项目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材料由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科负责受理、审核。
(六)市文广旅体局负责组织评审及进行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财政资金奖励拨付手续。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文广旅体局 李盈,0751-8898981;平台技术咨询 杨嘉文,0751-8176962、1882633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