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央2020年度交通行业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成本油价格补助资金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清算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1〕67号)的要求以及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我局对申报补助资金的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资料进行复核,现将具体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市燃油出租车
2020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燃油出租车300辆,按运营时间折算后车辆数248.4156辆。(见附件1)
二、燃油农村道路客运
2020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农村客运车辆586辆,年度运营总里程25558984公里,折算每公里补助资金0.6842元。(见附件2)
三、通村农村道路客运
2020年在补助资金范围的通村农村客运车辆216辆,里程折算总系数191.0596。(见附件3)
四、“交通强国”试点。
韶关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韶关汽车客运南站(韶关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参与开展试点)。(见附件4)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8883922 传真:8877009。
附件:1.韶关市2020年度城市燃油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汇总表及明细表.xls
2:韶关市2020年度燃油农村道路客运行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汇总表及明细表.xls
3.韶关市2020年度燃油镇通行政村道路客运行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汇总表及明细表.xls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