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产科服务质量,满足产妇在产褥期的护理需求,我院计划采购一批产褥期专用品。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产褥期专用品市场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提供优质产品及方案。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韶关市妇幼保健2025年产褥期母婴专用品采购项目
(2)目地点:韶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一楼总务科
(3)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采购数量及预算: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需求产生为准,年度总预算:24万元/年。
二、项目需求:
1.本次涉及采购的产褥期专用产品及参数要求:
三、服务要求:
1. 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送货数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按需通知。中标供货商须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 中标供货商严格按采购人的配送清单进行供应货物,不得擅自更改供应清单以外的货物,否者采购人有权拒收。
3. 在供货期间,中标供货商拒绝采购人分配的货物清单,采购人有权调整供货期,情节严重直接取消服务资格。
4. 实际配送货物的种类、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中标供货商采购数量,对此,中标供货商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
5.采购人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物品,中标供货商必须30分内响应并将物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1. 提供从合法渠道所得的全新、包装完好、表面和内部无任何瑕疵的原产品,具备有合格证并能作为产品质量质疑可追索查阅。且提供的物品必须是近期生产的,不得超过出厂日期至有效期的一半时间。
2. 所有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质量认证标准,并达到品牌厂商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其品牌、型号、参数等与采购人清单要求一致,对于采购产品清单以外的产品,如采购有采购需求,则中标供货商提供3个品牌产品供采购人选择确定供货。
五、报价要求
每批次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中标(成交)金额(单价)。
(2)投标人在填报单价时,根据自身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趋势,一经投标,投标人即认为投标人以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中标后,投标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
(3)实际结算金额须包含货物的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卸装、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预见费用等.
六、服务期及配送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本项目合同采取1+1模式,首期合同一年,第一年服务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
(2)配送地点: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配送要求:
(1)中标供货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货物未能送到指定地点,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不负保管责任。
★(2)日常配送:采购人根据需求向中标供货商发出日常配送需求通知,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12小时内按本次需求送货上门,货物在交付采购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前,如包装、运输、保管、卸装等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灭失,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在6小时内完成补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此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交货延期要求:除了客观不可杭力外,中标供货商不得推迟送货,若出现需求采购数量不足或者厂家停止生产等情形,中标供货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提需求通知后2小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长送货时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此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4)退货处理:对于货不对版或达不到采购人需求质量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货或者更换,中标供货商无条件接受并配合。
(5)中标供货商保证货物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供货商每次随货携带送货清单,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以验收后清单作为货款结算凭证。
八、验收要求:
(1)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字体模糊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
(2)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工作人员按送货单进行初步检货验收和签名确认,初检仅代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货商送到物品的数量,并不代表采购人认可货物的质量。根据投标承诺函、合同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全部货物的规格、数量、资料等验收。采购人有权抽取样品省级机构检测,如检验发现指标与招标和合同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供货商应在7天内更换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并承担其检测费用。
九、考核要求:
中标供货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考评表进行月考评(详见附件1),考分为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
1. 月考评85以上不进行扣罚。
2. 考评80-85的(含85分),则采购人扣罚50元一次。
3. 考评70-80分以下的(不含80分),则采购人扣罚100元一次。
4. 考评70分以下的,如次数累计三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
十、付款方式:
1.货款按每月进行一次性结算,每月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中标(成交)金额(单价)。
2.中标供货商每月完成订单供货后,于次月1前出具正规有效的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日内将货款付清。
十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如下: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供应商参与询价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
1.纸质文件1正3副,需胶装或装订成册,外部密封;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文件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在一张纸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4.报价清单;供应商承诺函、资格声明
十三、报名须知:
提交报价资料时间和地点:
1.报价时间:2025年 3月21日-2025年 3 月 26日
2.交付地点(邮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新区育才路妇幼保健院 总务科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415604545
十四、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组由医院抽取本院相关专家组成。
2.评审方法:采用院内询价方式采购(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配送服务、售后服务、价格进行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将电话通知中标候选人。
3.替补候选人的设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次低价格的为替补候选人。
4.评审过程由党办负责监督,如有质疑可与医院党办,联系电话:0751-8711828
联系人:黄先生
十五、开标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结果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起1个工作日。
十七、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