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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1-15 17:10: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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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韶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的要求,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进行整改,对此我局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抓好落实,立行立改,确保每个环节整改到位。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审计方面”的问题

  1.审计报告指出市代建局与市政管理中心沟通不充分,导致中厂山填埋场重复投资渗滤液处理设备,增大投资197.64万元。

  整改情况:本项目渗滤液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以下两份文件:一是《韶关市中厂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明确“拟将封场后渗滤液抽送至花拉寨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进行处理。拟将存量渗滤液通过车辆运输至韶关市第二污水厂进行处理。”二是《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中厂山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均抽至花拉寨填埋场调节库统一处理”。根据以上资料,中厂山工程渗滤液均交由花拉寨处理。花拉寨渗滤液处理能力仅能满足自身产生渗滤液处理要求,根据审计报告描述,韶关市花拉寨渗滤液处理厂原设计规模为525m³/d,2018年1月至10月其渗滤液处理量为521m³/d,运行负荷达到99.8%,与设计规模相比仅剩约4m³/d余量,为满负荷运行,无力接收中厂山渗滤液。根据《韶关市中厂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将存量渗滤液通过车辆运输至韶关市第二污水厂进行处理”,经调研后,韶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反馈该厂设计进水水质浓度要求为COD≤250mg/L,而根据《韶关市中厂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测报告》,中厂山当时的存量渗滤液COD约为400mg/L(附件2),无法满足二污的接收要求。因此,花拉寨实渗滤液处理厂及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都无法接收中厂山渗滤液。

  按照环境保护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9.1.3点明确:“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本规范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质量浓度限值”(附件3)。2018年10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韶关市中厂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方案设计》评审会,会前书面通知市住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以及相关专家参会,对渗滤液的处理处置问题进行讨论及研究。与会部门和专家认同设计单位对项目渗滤液现实困境和状况的描述,经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后确定:本项目运营期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系统应具备自行处理的能力(附件4)。   

  2019年4月8日市政管理中心发布的《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首期)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将中厂山填埋场封场后污水量纳入招标内容一事,因该中心招标在2018年10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评审会和完成初步设计之后,当时会议已明确中厂山项目需新建渗滤液处理系统,且该单位相关人员也参加过该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后该中心又将中厂山填埋场封场后污水量纳入招标内容,我局并不了解这一情况。该项目为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我局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为了节省投资,在对原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MBR+RO工艺处理设施(估算价700万元)的方案进行优化后,采用一体化生化+RO处理设施(费用为197.64万元),将渗滤液处理系统消化在项目建安工程费内,总金额控制在投标控制价以内。为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将加强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做好紧密对接工作。

  2.审计报告指出市代建局未履行审核责任,未发现花拉寨公司虚报应急填埋垃圾数量,多计应急填埋费用112.50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整改。落实了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建立了垃圾应急填埋处理期间渗滤液和垃圾进场监管和管理制度并下发项目公司,后期严格按制度执行(详见附件5);二是要求项目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如实统计垃圾进场数量,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三是杜绝未办理垃圾进场IC卡车辆入场作业;四是我局对花拉寨公司上报的2020年6-12月应急填埋垃圾数量177427.84吨进行审核,审核后填埋垃圾数量为154509.80吨,核减垃圾数量为:22918.04吨,(核减费用约112.50万元)。我局已将该费用全部核减(详见附件6)。

  3.审计报告指出市代建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多计中厂山填埋渗滤液处理费用416.93万元,截至审计日已支付59.9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多计渗滤液处理费用416.93万元的问题,因该项目建设模式为EPC总承包,渗滤液处理费用参照可研估算数值260万计算,在总价范围内按实结算。为符合相关评审政策,现场安装了处理水表计量渗滤液处理量,416.93万元是依据现场计量数字而来,我局并未按416.93万元计量渗滤液处理费用给施工单位,且目前项目支付总额控制在项目送审预算价的77%。二对于多支付的59.93万元,因该工程为EPC模式建设,渗滤液处理事宜是由施工单位与有资质的渗滤液处理公司签订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由渗滤液处理公司接收渗滤液,我局已发函告知施工单位将在剩余进度款支付中扣回,在最近一期进度款当中,施工单位申请108.36万元,经第三方审核后为55.39万元,目前已扣除35.38万元(附件7),剩余金额将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除。今后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核实渗滤液处理量,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

  4.审计报告指出:市代建局工作推进不力,中厂山填埋场封场工程未按要求于2018年完成。

  整改情况项目开工后因涉及红线问题出现村民阻工导致期间无法施工,以及2020年受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疫情防控导致务工人员流通闭塞,外来务工人员无法流入影响工期。为加快完工,多次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监理单位每天对项目进度进行销项记录,截至2021年5月20日项目已完工并邀请市住管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及质检中心等相关单位参加项目完工验收会议(附件8)。

  (二)关于“工程造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审计报告指出:市代建局对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不到位,多计施工图预算310.3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部分金额属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控制价格,最终结算以我局及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今后我局将加强对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的管理,严格进行设计、造价及代建部门的造价内审;主动与市财政评审中心沟通对接,严格审核工程预算,缩小预算偏差率,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关于“项目建设管理及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审计报告指出S248线韶关市区过境段项目涉铁工程方案论证不充分,前期未征求铁路部门意见,导致邻铁侧路段停工约1年。

  整改情况:已落实审计工作要求。在今后的涉铁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阶段,我局将充分征求铁路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完善工程方案,及时办理施工前审批手续,项目完工后及时申请办理验收手续。

  附件:1.《韶关市中厂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2.《韶关市中厂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测报告》.pdf

                  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pdf

                  4.专家评审会资料.pdf

                  5.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填埋期间渗滤液及垃圾管理制度.pdf

                  6.进度申请报告..pdf

                  7.扣除依据文件.pdf

                  8.完工会议资料.pdf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