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有关高中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19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学校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23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请各学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A0108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1.市属普通高中2023年国家助学金安排明细表
2.市属普通高中2023年免学杂费安排明细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