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我市举行韶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悬挂仪式,正式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统一烈士纪念设施形象识别。副市长罗海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小明参加仪式。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的《关于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的通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整体为纪念碑造型,主体为金色,包括红星、“永垂不朽”题词、纪念碑和阶梯等元素,总体呈现昂扬向上的姿态,象征着烈士们的伟大理想和崇高信念。保护标志是全国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特定形象标识,是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依法履行建设修缮管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职责的专用标识。通过使用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和标识牌,让社会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到烈士纪念设施的名称、保护级别、批准设立单位等基本信息,体现党和国家对英烈的尊崇、褒扬和纪念。
据悉,目前我市3块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1块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和29块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已全部发放完毕,将陆续悬挂到位。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实的行动举措,扎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纪念工作,让烈士纪念设施闪耀荣光,让英烈精神彪炳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