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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时间:2024-04-16 10:32:11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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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6 号)相关规定,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有关立项工作通告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对不包含技术要求的一般性工作程序、手续、职责、措施、办法、规定等,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不应制定地方标准。对一般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不制定地方标准。对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农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评估、鉴定、职责等范围的标准。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顺利开展。标准编制时间控制在18个月以内。编制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不安排财政资金资助。

  (三)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二、立项重点

  (一)现行地方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涉及的关键技术、使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标准有效实施,应及时修订的现行地方标准。

  (二)消费品相关标准。涉及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升级,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地方特色食品、新兴产业食品以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

  (三)设备相关标准。涉及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老旧电梯和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的更新,提升设备安全等。

  (四)能耗排放标准。涉及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领域;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

  (五)循环利用标准。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涉及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三、立项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申请,明确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保障顺利开展。

  四、申报方式

  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相关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相关行业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从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建议。

  五、申报时间

  立项建议单位应当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至相关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需同时报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在2024年6月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

  六、申请材料

  (一)《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任务书》

  (二)《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

  (三)《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

  (四)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五)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请邮寄至以下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和计量科(邮编:512023)。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jilk@163.com。

  七、鼓励开展相关团体标准研制

  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将择优对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并已自我公开声明的团体标准予以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任务书.docx

     2.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docx

     3.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标准和计量科 王静,电话:0751-812829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