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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对外公开2025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26-03-06 11:17: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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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序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截至2025年底,全市17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7.8%(年度任务目标97.3%);PM2.5平均浓度25.3微克/立方米,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2.877,全省排名第13位;我市34个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8.9%,达到省年度目标任务(85%)要求。

  二、督察重点整改工作进展

  (一)落实“两高”项目整改方面

  持续提升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我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7%,被列为全省第一批碳中和试点示范市。印发实施《韶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韶关市信息基础设施及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我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及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逐步调整我市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严格节能审查。严格贯彻落实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强化能耗来源审查,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节约能源等相关规划,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能源指标来源等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25年,全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二)城镇生活污水整治方面

  2025年新增城市(县城)污水管网100.79公里。韶关市城区污水收集率为47.82%,乐昌市城区污水收集率为46.75%,南雄市城区污水收集率为41.76%。2025年12月,全市18座城市(县城)污水厂、83座纳统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平均浓度已达到133.46毫克/升、110.73毫克/升,达到整改目标。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

  截至2025年年底,全市11033个自然村中,通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上报完成10975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99.5%。

  (四)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清理退出方面

  已完成全市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小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建立了任务清单。经核查,我市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共有退出类小水电站110宗。截至2025年12月底,110宗电站已全部完成退出。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小水电站共63宗,其中7宗已通过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论证可上报省政府调整为“整改类”,剩余56宗已全部完成退出。

  三、下一步工作

  韶关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精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夯实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