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韶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及数据交换系统运维项目(2026年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韶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及数据交换系统运维项目(2026年度)
预算金额:200,000.00元(本价格为上限,包含税费等)
项目内容及需求: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相关内容(如“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等,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询价。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方式
(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包干价进行报价,总额不超过20万元,格式参考附件2。该报价须包含开展本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部门协调产生的费用、税金、IDC机房托管、互联网、驻场期间物业管理和水电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报名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报价。
2.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计划、质控方案、相关承诺。
4.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5.过往服务项目案例。
6.社会信誉情况(提供公告发布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三)纸质报价材料密封,表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请于公告期内递交至: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305室);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51-8760906。
(五)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四、公告时间与评审方式
1.公告和报价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2日(共7天)。
2.评审方法: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条件下,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1.项目需求书
2.报价文件格式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