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市辖浈江和武江两区商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库)的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商住小区配建地下空间资源及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起草了《韶关市市辖浈江和武江两区商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库)建设利用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相关工作措施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局拟于近期公开举行《韶关市市辖浈江和武江两区商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库)建设利用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市辖浈江和武江两区商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库)建设利用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韶关市自然资源局11栋101会议室举行(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大道芙蓉园)。
三、听证参加人范围和条件
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公民、住所地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应熟悉商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库)建设利用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到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调查与登记科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听证参加人的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的人数不少于8人,将从有效申请或邀请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遴选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听证会举行10日前在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将发放《听证通知书》;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韶关市市辖浈江和武江两区商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库)建设利用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
特此公告。
附件: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751-871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