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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2-11 10:30: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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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进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和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制定工作,奋力将我市打造成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矿山环境保护与矿地和谐的模范区、矿产资源管理创新的先行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目前已形成《决定》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成果,现就《决定》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3月12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1.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g.gov.cn/

  2.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nr.sg.gov.cn/

  3.微信公众号:韶关自然资源


  三、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sg8777328@163.com

  2.邮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区芙蓉园办公区,1栋301室

  3.咨询电话:0751-8777328,联系人:刘先生(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

  附件1:《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

  附件2:关于《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公示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3:意见建议反馈表


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docx

附件2:关于《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3:意见建议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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