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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征集韶关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人防工程及初步设计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4-16 15:22:03 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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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保障作用,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人防工程及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单位等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五)参与过国家或省级部门组织的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六)各专家库需求专业条件如下:

1.消防类:具有相关专业(综合消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石油化工、桥隧、设备安装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人防类:具有相关专业(人防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初步设计类:具有相关专业(房建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勘察、造价等;市政为城市规划、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与桥梁、环保、园林绿化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征集程序

(一)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个人自荐的应经所在单位审核并证实申报内容,

(二)申报入库的专家应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需提交资料如下:

1.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三)申报人于20254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住建管理局工程技术消防管理科,邮箱:sggcxfk@126.com;纸质版资料可送至市住建管理局206办公室(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四、入库专家职责

(一)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在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专业意见,并对自己的意见承担责任;

(二)不得参与同自己、任职单位或项目参加单位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的项目检查、评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积极推荐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二)专家每届任期5年,期满可根据履职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任;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住建管理局可根据专家履职及综合评价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附件:1.韶关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库申报表

2.韶关市人防工程专家库申报表

3.关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库申报表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411

(联系人:工程技术消防管理科;联系电话:0751-8520516 1776880887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