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韶关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更好地展示城市历史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和文化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信函方式: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五号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住房更新改造管理科(收);
2、联系电话:0751-8521828;
3、电子邮件方式:sgzgjgxk@163.com。
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
附件1.《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