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25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映意见:
1、通过电话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市住建管理局 0751-8892601。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筑业市场管理科(邮政编码512026),并在信封上注明“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
3.《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解读。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