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韶关市主城区(浈江、武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 2021年 1 月 1 日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售商品房项目、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品房项目以及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品房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8、19、20日。
三、要求
1、各检查组要按时进行检查,严格依照检查内容核查情况。
2、被检企业要配合检查,对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总结通报
专项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视情节实施约谈警示、暂停网签、诚信扣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形成典型案例上报省住建厅予以全省通报。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发改、银监等部门的,及时将线索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按照《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206 号)要求进行联合惩戒。此外,形成检查报告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韶关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