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粤应急〔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请对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附件 2),认真核实,查漏补缺,全面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底数,于5月14日上午12:00前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汇总表》(附件3)报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粤应急〔2020〕59号)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