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各医疗机构,中省驻韶厂矿医院,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韶关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市临床检验、超声诊断、放射医学等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我市部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评价,评选出韶关市第一批检查检验互认医疗机构及互认项目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医疗机构在执行互认项目时如有疑问,请径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0751-8176886。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