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韶关市旅游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旅游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质量监督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旅游局(部门名称)是主管旅游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和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韶关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对市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及信息发布;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负责有关旅游业务审批工作等。
第二部分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市旅游局共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度总收入2202.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02.8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11万元,增长6.89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25.18万。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数为0。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度总支出2202.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0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4万元,要用于
3、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06.8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0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2.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10.55万元,下降43.7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3913.41万元(其中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实际下拨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0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2.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10.55万元,下降43.7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3913.41万元(其中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实际下拨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按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06.8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预算39.98万元的7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1.81万元,完成预算13.98万元的1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6.08万元的1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17万元,完成预算9.92万元的42.0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另车改后大量压缩了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减少;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95万元,下降2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83万元,增长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01万元,下降87.1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5万元,下降57.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上级部门的通知参加台北、英国等地的推介调研学习活动数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只保留一台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次数及接待人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1.81万元,占77.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7万元,占7.38%;公务接待费支出4.17万元,占14.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8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7个、累计1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推介展会支出21.81万元,主要用于租用展位费、布展费及相关人员差旅费用;(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07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等,费用主要包括保险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5个,来访外宾42人次,主要包括德国、韩国钦州等地客商来韶洽谈招商引资事宜接待费用;发生国内接待33次,接待人数共465人。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县区旅游局及外地客商来韶洽谈业务接待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7.99万元,降低14.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2016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56.77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71.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16年韶关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为21个支付项目。其中旅游宣传经费实施中:投放城市形象广告类2个;平面媒体广告投放类4个;与旅行社合作类3个;新媒体营销、其他宣传渠道、参加展会和举办宣传活动、旅游企业补贴费用、印制旅游宣传品、宣传效果评估类各1个;新增宣传项目6个。经过形式审查、专家组会审,21个项目中,优等级的4个,占19%;良等级的17个,占8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目标明确性得分率:100分;2.指标可衡量性得分率:50分;3.投入资源(分优、良、中、差四档)得分率:优;4. 方案策划(分优、良、中、差四档)得分率:优;5.资金支出率得分率:100分;6.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率:97.56分;7.财务合规性得分率:100分;8.项目实施规范性得分率:96分;9.项目管理有效性得分率:81.7分;10.完成及时率得分率:100分;11.内容丰富性得分率94.3:分;12.方式多元性得分率:88.8分;13.目标完成率得分率:92.9分;14.质量达标率得分率:89.5分;15.可持续发展得分率:71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于绩效管理的认识尚不够深入。相关科室,尤其被评价项目责任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甚至认为绩效评价是一种负担,多多少少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处于被动接受地位,难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迎接绩效评价。二是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无论在评价指标的构建,还是绩效评价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的部分成果没法用指标形式表示,难以真正通过绩效指标引领宣传工作的推进。三是工作经费预算有限。以1千万的宣传经费撬动整个韶关旅游宣传,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影响度,游客吸引力有所降低。四是宣传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资金支出的结构有待优化,应突出重点。对网络宣传的力度应加大,对区域合作项目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旅游宣传资金的管理。突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一方面要分季度或月度对资金的使用进度进行跟踪监控,使资金支出和可行性报告紧密结合;另一方面要加强创新,在有限的预算内策划好的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二是组织学习绩效管理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程序,继续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增强项目承担部门在绩效管理工作上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韶关市旅游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