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第139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4月15日-5月5日分三期举办线下展,现已启动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申请工作。根据《关于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osts/949848120081408000)和《关于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企业参展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告》和《通知》内容,按照申请流程和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代表本地区产业和技术发展水平的企业参展。请申请企业在申请时间(品牌展位确认:即日起—11月3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12月5日)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根据《韶关市交易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https://www.sg.gov.cn/bmpdlm/swj/tzgg/content/post_2581076.html),本届广交会我市分团将依据《细则》对省交易团安排给我市分团的展位数量进行动态调整。各申请企业具体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一、第134届至第138届广交会期间曾提交参展申请资料的企业
(一)如申请资料有更新和补充,仅需提供需要更新和补充的资料(与评分无关的资料不用提供)、参展申请表及营业执照;
(二)若申请资料没有更新和补充,则只需提供参展申请表和营业执照。
二、新申请的企业(第134届至第138届广交会期间未提交参展申请资料的企业)按照《细则》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三、申请联营的企业
须一并提供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供货协议。
四、注意事项
申请多个展区参展的企业须按要求将近2年(2024年和2025年)年均出口额(出口额按出口商品的HS编码归类)按照申请展区的数量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对未按要求分配出口额比例或出口额分配比例超过100%的,将按照企业申请的展区数量进行平均分配(即申请2个展区为各50%,3个展区为各33.3%,以此类推)。
请各申请企业按照《第1××届广交会韶关市交易分团企业参展申请材料》(附件3)样式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12月12日(星期五)前按照《细则》要求完成初核后,将企业申请材料和初核意见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
附件:1.关于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2.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和各县(市、区)联系方式
韶关市交易分团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赖晶石,联系电话:8888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