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开展,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个人消费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购买绿色智能低碳新家电产品及手机类电子产品予以补贴(正式活动公告将于后期发布)。现组织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向韶关市商务局报送第一批推荐活动企业名单的时间截至4月23日,视工作情况征集后续批次参与企业名单。
二、参与企业要求
1.根据线下核销的要求,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必须符合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能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2.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配套政府补贴的“让利惠民”具体措施,叠加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优惠,提高对消费者的让利力度。
3.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回收企业资质或有一定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和合作协议。家电回收资金直接结算给消费者,不得纳入政府奖补资金范围。参与企业要提供家电“以旧换新”证明,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定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名称、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以旧换新”台账,并汇总报送发券平台企业或市商务局。
4.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5.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6.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按规定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垫付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并做好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7.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提交相应的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单位证件复印件、新家电销售发票复印件和垫付补贴凭证等纸质资料。
三、报名资料
自评符合参与企业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1.企业报名表(附件1)。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宣传计划、配套优惠政策、定点合作家电回收企业名单、家电回收流程、预计销售成效等。企业应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3.“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的回收企业资质及有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电“收旧”协议(凭证)模板。
6.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四、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报名企业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送至属地商务局。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局留存,一份提交韶关市商务局,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
(二)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商务局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推荐活动企业名单,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复审。第一批征集名单务必于2024年4月23日前报市商务局,后续企业名单及时报送。
(三)名单发布:市商务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进行二次审核后,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企业报名表
韶关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刘生群,联系电话:8882441)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浈江区:0751-8882979
武江区:0751-6987506
曲江区:0751-6688265
始兴县:0751-3333248
仁化县:0751-6800816
翁源县:0751-2815833
乳源瑶族自治县:0751-5367131
新丰县:0751-2287627
乐昌市:0751-5551764
南雄市:0751-382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