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工作要求,由我局负责《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条例》的可行性,更好地发挥地方性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和座谈征求意见情况,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条例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条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收);联系电话:0751-8128332;电子邮件请发至:sgszbk@126.com;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
附件1.《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