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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奖励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告

时间:2025-08-05 16:00:09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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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规〔2022〕13 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清理,我局决定废止《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韶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奖励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韶市监〔2023〕7号)。本通告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5〕3 号,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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