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我市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我中心计划开展“2026年‘丹心护童’之精神关爱监护支持系列活动暨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成长课堂活动”,拟将该项目面向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活动对象
我市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活动实施时间:2026年8月至10月。
(二)活动场次:40场。在我市10个县(市、区)各开展3场,
合计30场;在我中心开展10场公益活动。
(三)活动内容:本次成长课堂内容分为三大版块,每个版块各
涵盖四个主题。
1. 人身安全版块。包括防溺水安全教育、防性侵安全教育、防霸
凌安全教育、居家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公共卫生安全知识。
2. 心理健康版块。包括:压力管理与放松技巧教育、防抑郁教育、
社交焦虑缓解教育和抗挫折能力强化训练。
3. 品德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题教育、诚信主题教育、法治意
识启蒙主题教育、志愿服务主题教育。
每个县(市、区)三场成长课堂活动分别选择以上三个版块之一,且三场活动不可重复,确保专题成长课堂活动能够真正让活动对象受益。
(四)经费总预算:85148.00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四、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申报本采购项目。
五、申报要求
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将①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及报价单(原件)、工作量及费用测算明细);②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④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⑤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且密封处加盖公章,若因特殊原因上述要求中某项条件无相关材料,请正式附上情况说明。
六、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在2026年8月10日17点前送交至韶关市武江区康乐村258号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楼办公室,过期不予接收。联系人:吴建林,0751-8833669/18033198861。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附件,并满足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报价、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项目成交单位,经市未保中心支委会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3.项目申报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4.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5.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市未保中心2026年开展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成长课堂活动方案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