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韶民发〔2020〕38号)有效期届满。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动我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省民政厅等16部门《转发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8〕48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民发〔2021〕86号)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政策修订工作,研究起草了《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7月11日-7月2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方式: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205室(512026)。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sgmzjswk@126.com。
(三)在线方式: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
附件1:《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修订情况说明.doc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