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精神关爱、心理健康和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安全意识,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监护人监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我市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面临的风险,使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中心准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丹心护童”之精神关爱监护支持系列活动暨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成长课堂活动,详情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购买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在我市10个县(市、区)各开展3场(合计30场)成长课堂活动,每场次2.5小时,每场招募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少于20人(合计不少于600人)、监护人以自愿原则参与,监护人以自愿原则参与。
2、经费总预算:10.5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7月至2025年11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承接服务方应当具备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为儿童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社会机构。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承接类似项目经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四、申报要求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将①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及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②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④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⑤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⑥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送达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楼办公室。
五、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对报价文件予以密封并盖公章,在2025年6月30日17点前送交至韶关市武江区康乐村258号,过期不予接收。联系人:邓文杰,0751-8833669/13160868721。
项目监督人:吴建林,电话0751-8833639/1803319886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报价、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项目成交单位,经市未保中心支委会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3.项目申报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4.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5.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市未保中心2025年开展留守流动和困境未成年人成长课堂活动方案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