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况: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广东努力打造世界先进水平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创新集聚地、制造业高水平开放合作先行地、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等四个发展定位。为有效承接“双区”的产业转移,盘活低效闲置用地,进一步提升园区经济发展与产业平台承载力,韶关市启动韶关市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以进一步明确片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统筹园区之间的发展。
2009年12月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韶关市武江区甘棠涂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韶环审[2009]412号)同意甘棠涂料基地的设立,基地规划总面积588.2公顷,重点发展环保涂料产业,辅助发展电子信息食品饮料产业。2014年6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4]146号)同意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面积2373.6公顷,形成“一园六区”格局,其中甘棠片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不设居住用地。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甘棠涂料基地纳入韶关高新区管理范围,其名称后续统称为甘棠工业园。
2019年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承接园区的通告》,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石化、安全、环保方面的专家,对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承接园区进行评估。经评估,广东省现有11家园区具备承接化工企业的条件,确定甘棠园区为广东省具备承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工产业基地之一。2021年韶关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化工园区安全整治的函》(韶安委办 函〔2020)25 号)相关整改意见,结合2019年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对甘棠工业园(前身名称为甘棠涂料基地)范围内西面已经开发的地块(重点发展涂料、树脂类企业)126.48公顷和红线范围外27.36公顷共计153.84公顷进行了重新规划,委托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韶关甘棠工业园总体规划》和《韶关甘棠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该规划占地面积为153.84公顷,以化工新材料和化学原料药为主。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该规划范围纳入韶关高新区管理范围,该片区对外统称“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
目前甘棠化工园已经开发的地块属于甘棠工业园已批复的地块,且发展已经趋于饱和,主导产业为环保涂料产业,与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韶关市武江区甘棠涂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韶环审[2009]412号)发展重点产业保持一致。从环境保护和安全的角度,化工园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了区分开各产业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引进上下游企业,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从传统的生产型厂区向产城融合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转型。
基于以上背景,为响应国家及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号召,并落实韶关市政府的决策,解决工业园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打造具有良好产业生态的现代产业园,同时为有效承接“双区”的产业转移,盘活低效闲置用地,进一步提升园区经济发展与产业平台承载力,以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统筹园区之间的发展,决定申报此次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
本次甘棠化工园规划区位于莞韶产业园甘棠片区西侧,韶关市中心城区西南部,与芙蓉新城、沐溪— 阳山片区和龙归组团相邻,规划总用地面积153.84公顷。其规划近期2021年至2025年,远期2026年至2035年,计划在莞韶产业园甘棠片区总体功能定位下,根据现状产业发展基础,规划以形成以新型环保涂料制造为主导,适度发展配套制罐、化工原料药制造的化工企业集聚园区。开展此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子韬
电话:0751-882540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规划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回顾性分析-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规划分析、回顾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首层至第十层(部位:603)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60028938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本规划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与委托单位联系。委托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