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韶关市浈江区社会福利院关于提高自费托养老人收费标准的请示》以及浈江区民政局审核提出的意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在成本监审等的基础上,市发改局与市民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浈江区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3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gwjsf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5栋,邮政编码:512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浈江区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护理费标准的反馈意见 ”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浈江区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关于浈江区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