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切实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22〕18号)等有关规定,在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成本调查及市价格认证中心审核测算等工作的基础上,市发改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起草形成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4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gwjsf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5栋,邮政编码:512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 ”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