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的有关规定,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韶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2026年度续获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韶关市获得2026-203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韶关市获得2026-203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1家)
韶关市教育基金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4000072919046X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