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运行监测评价情况的复函》,因韶关市能源协会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经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取消韶关市能源协会2021年度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5年8月7日
韶关高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运行监测评价情况的复函》,因韶关市能源协会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经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取消韶关市能源协会2021年度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