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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681家零售点实施全覆盖安全检查
全力筑牢安全“防火墙”

时间:2026-05-08 11:19:02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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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法检查、深化专项整治,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已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68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实施了地毯式、全覆盖安全检查,共出动3265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24项,立案32宗,行政处罚12.3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家,暂扣、吊销、撤销许可证17家。办理群众投诉件55起,立案5宗。排查59个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没收产品4912箱,行政拘留15人,全力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全覆盖严监管

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1月22日下午,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26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和“打非”联合执法行动相关工作。

市县两级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施安全许可,对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现场核查。对禁放区内、“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形、经营场所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形,坚决不予许可;春节至元宵节是烟花爆竹销售高峰时段,针对零售店(点)可能存在超量储存的现象,重点紧盯集中燃放点附近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加大对零售点储存情况的检查频次,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和品种存放烟花爆竹。

1月下旬和2月下旬,市安委办分别组织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供销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09个,查处问题隐患109项,已责令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各县(市、区)同步组织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

清明重点时段,市、县两级共派出114个工作组开展检查,排查整治8家批发企业、386个零售店(点),发现整改44项隐患问题。通过地方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App等渠道,发布新闻报道、警示推文、宣传视频。

紧盯重点时段

多维发力抓实隐患排查整治

连日来,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现场超量储存,违规燃放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市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对全市安全生产开展视频调度、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召开视频调度会等,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为全面强化全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专营公司及681家零售点安全管理及其周边安全管控,我市严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严控现场超量储存行为,严防周边违规燃放行为。加强安全宣传引导,严防人员聚集风险;督促零售店(点)采用多种形式,向买家发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醒,包括燃放地点、时间、方式等信息,讲明燃放注意事项,避免因随意燃放不当造成事故灾害;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产品质量等环节实施严查严管。

市安委办和各县(市、区)均组织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下沉到基层开展检查巡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场所安全情况,并聚焦广场、公园、沿江路段等人员密集场所,打击流动摊位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加大对在禁限放区燃放行为的宣传教育及执法力度。

目前,我市已要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五个严禁”(严禁“下店上宅”、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认真履行“三个务必”(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并向顾客发放安全燃放指引宣传单或海报),并建议有条件的零售点增设安全提示小喇叭,售卖期间不间断开展安全宣传。

严查违法案例

强化警示引导规范经营燃放

今年1月,曲江区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某烟花爆竹零售店现场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载明限量,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烟花爆竹零售店限期改正,并作出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月,南雄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王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王某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作出处2万元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1箱及违法所得8171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安委办提醒,消费者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燃放时应遵守当地禁放、限放的相关规定,选择允许燃放区域和安全场所,远离易燃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或12345。(转载韶关日报 钟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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