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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
切实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时间:2023-06-20 09:58:03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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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出台《韶关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规定》共十七条,侧重对基层联系点的选定程序、管理部门职责、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突出基层联系点的选点范围广、基层代表性强。同时,明确基层联系点的收集反馈意见、立法调研服务和法治宣传服务三个方面的职责任务。

  “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会认真履行联络点的职责,发挥律师社会联系面广、法律专业素质高的优势,积极做好政府立法基层联系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探索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好联系点作用,为我市立法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广东行而知律师事务所蓝健玮主任表示。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确立6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即浈江区风采街道办事处环园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翁源县龙仙镇人民政府、南雄西顿化工有限公司、广东行而知律师事务所、广东能法律师事务所和韶关丹霞机场。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则成为全省40家首批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之一。  

  “立法联系点大多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一线,要充分发挥基层接地气的优势,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反映‘点’上意见,广泛汇聚‘面’上民意,耐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建言献策,把征集意见建议与学习宣传党的政策、正确引导民意有机结合起来,让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激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热情的过程。”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出台这部《规定》,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继续推进设点工作,架好企业、群众和基层单位直接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桥梁纽带,能够切实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动政府立法部门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深化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打造韶关政府立法工作的民意“直通车”。(转载韶关日报 刘璐 韶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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