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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时间:2023-01-07 13:32:08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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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此次表彰评选活动经报党中央批准,由司法部作为主办单位,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200个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4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  

  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执法干部6名,承担该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6人均为本科学历,其中通过司法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各2名。该大队近年来积极探索实施委托执法,构建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的消防监管责任体系,全省首创“消防+交警”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实现交警、消防的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双向抄告衔接执法”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难点问题,突破“打通生命通道”的执法瓶颈,为全省“打通生命通道”工作提供了经验。  

  据悉,该大队先后荣获“清剿火患”成绩突出集体、“三基”工程建设排头兵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省级荣誉100余项,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评为“消防监督管理先进大队”,在我市执法质量考评及消防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转载韶关日报 张伟杰)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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